2020年10月27日,洋县小伙张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向洋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送来了一面写有“办案迅速、尽显警威”的锦旗和一封饱含深情的《感谢信》,在领回被诈骗的23.5万元现金时,张某饱含热泪地说道。
2019年12月13日,洋县马畅镇一小伙张某经朋友杨某介绍结识了22岁的四川省昭觉县彝族女孩地某某,张某与女孩便开始交往。不久,张某便与父亲一道带着四处筹措来的20余万元彩礼钱,乘坐火车不远千里前往女孩家谈论婚事,女孩安排他们在昭觉县某宾馆先行住下,然后安排自己家人前往宾馆与张某及他的父亲进行沟通协商,在双方及家长都达成一致意见后,两家共同签订了一份《结婚协议书》,女孩地某某便跟随张某及他的父亲一起来到了洋县,与张某及其家人共同生活。2020年1月26日,女孩地某某以上厕所为由悄悄离开了洋县,并音讯全无。张某意识到被骗后,于2月4日在家人的陪同下到洋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警。
经过缜密侦查,民警驱车1000多公里循线追踪,辗转成都、西昌、昭觉等多地,克服山高路远、环境恶劣、语言不通等现实困难,奋战数十天,在昭觉县公安局庆恒派出所的配合下,将嫌疑人地某某一举抓获,并于10月21日押解回洋。
面前警方讯问,嫌疑人地某某对自己利用婚恋对张某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返还赃款23.5万元。
目前,嫌疑人地某某已被洋县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来源:洋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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