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0日17时54分,何某柱驾驶晋MK***5号小型普通客车(面包车)由东向西行至108国道洋县辖区1634KM处。
经查,该车超过车辆核定载客乘员载客未达20%(核定乘员7人,实际载客8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之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其作出罚款及驾驶证记分的处罚。
交警提示:面包车超员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车辆超员增加了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车内拥挤,乘坐无序,在车辆刹车、转弯时容易造成乘客在车厢内碰撞。同时,车辆超员使车辆的惯性增大,制动距离增长,极易发生因轮胎负荷过重爆胎或者制动失灵等事故。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抵制超员超载车辆,共同营造一个平安、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洋县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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