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确保节日风清气正,现将汉中市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汉中市勉县县委原常委,勉县人民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县长柳必成违规收受礼金问题。柳必成在担任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汉台区区委常委、汉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汉中兴元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勉县县委常委、勉县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期间,借中秋、春节等节日之机,违规收受他人礼金268000元。柳必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8月,柳必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汉中市环保汉台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西平违规收受他人现金问题。陈西平在担任汉中市环保汉台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于2016年9月违规收受他人现金20000元。2020年6月,陈西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3.洋县文化馆党支部书记、馆长赵剑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赵剑波在担任洋县文化馆党支部书记、馆长期间,于2018年至2019年超标准发放春节值班补助1120元,违规发放加班补助4960元。赵剑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7月,赵剑波受到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强化纪律观念,增强敬畏意识,养成行动自觉,不踩“红线”、不触“底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优先处置,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严防深查,将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重要方面,切实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作用,同时要加大“一案双查”力度,推动全市纠治“四风”高质量发展,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据秦风网2019年11月25日消息:勉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党组副书记柳必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柳必成,男,汉族,1965年2月出生,汉中市南郑区人,省委党校本科学历,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
1979年9月至1983年7月,咸阳机器制造学校学习;
1983年7月至1991年6月,汉川机床厂职工;
1991年6月至1992年12月,汉中市(现汉台区)政府经济研究中心干事;
1992年12月至1998年11月,汉中市汉台区政府办公室干事(其间:1994年9月至1997年6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8年11月至2002年1月,汉中市汉台区河东店镇党委副书记(其间:1999年9月至2002年1月在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
2002年1月至2003年3月,汉中市汉台区龙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3年3月至2004年11月,汉中市汉台区龙江镇党委书记;
2004年11月至2007年1月,汉中市汉台区龙江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7年1月至2007年9月,汉中市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人大工作联络处主任;
2007年9月至2011年9月,汉中市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
2011年9月至 2015 年10月,汉中市汉台区政府副区长;
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汉中市汉台区政府副区长、汉中兴元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兼);
2016年9月至2016年12月,汉中市汉台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汉中兴元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兼);
2016年12月至2018年5月,汉中市汉台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汉中兴汉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兼);
2018年5至今,勉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党组副书记。
来源:汉中清风 秦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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