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禁止交易汉江非法捕捞渔获物!

原创 兴旺  2020-09-23 21:13:43  阅读 546 次 评论 0 条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通告,决定自9月18日起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2020年12月31日前,禁止交易来自全国已经实施禁捕的332个自然保护区(包括陕西略阳、陕西太白滑水河、陕西丹凤武关河3个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非法捕捞渔获物;2021年1月1日起,禁止交易来自长江干流和嘉陵江、汉江、岷江、沱江、赤水河、乌江、大渡河等重要支流,以及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非法捕捞渔获物。


通告全文如下↓↓

来源:陕西发布


宣传洋县,服务洋县,做一个有态度的新媒体!

投稿 : 1247849349@qq.com  微信客服:18565676124

您看此文用

  · 

秒,转发只需1秒呦~

本文地址:https://www.yangxianren.com/post/2702.html
版权声明:本文为原创文章,版权归 兴旺 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发表评论


表情

还没有留言,还不快点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