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通告,决定自9月18日起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2020年12月31日前,禁止交易来自全国已经实施禁捕的332个自然保护区(包括陕西略阳、陕西太白滑水河、陕西丹凤武关河3个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非法捕捞渔获物;2021年1月1日起,禁止交易来自长江干流和嘉陵江、汉江、岷江、沱江、赤水河、乌江、大渡河等重要支流,以及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非法捕捞渔获物。
来源:陕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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