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周某某非法携带子弹登机的行为已威及航空安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第2款、第11条第1款之规定,对周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对携带的子弹进行了收缴。
警方提醒:为了维护机场空防安全,确保机场正常运输秩序,机场公安机关和机场安检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巡逻盘查、仪器检测、开包检查、重点复查等安保措施,严厉打击和防范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希望广大旅客乘机时切勿携带违禁品,以免给出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通讯员 刘政军 陈曦)
来源:汉中日报
宣传洋县,服务洋县,做一个有态度的新媒体!
投稿 : 1247849349@qq.com 微信客服:18565676124
您看此文用
秒,转发只需1秒呦~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