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作为父亲的刘某漠视亲情,藐视法律,离婚七年多拒不支付未成年儿子的抚养费,略阳法院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看守所的第七日,刘某支付了3.5万元抚养费,剩余3.5万元与申请执行人和解分期履行。
执行过程中,因考虑到系抚养费案件,本着修复亲情的理念,执行法官建议刘某先和申请执行人协商,两周过后,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执行法官将刘某传唤到庭,耐心的对其释法说理,引导刘某设身处地的为孩子着想,七年里既缺乏父亲的陪伴,又缺乏物质基础,这对孩子是加倍的伤害。但是,这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说对刘某几乎没用,刘某依旧以自己经济能力有限为由拒付抚养费,后执行法官决定对其拘留15天。
送进看守所的第七天,被执行人刘某改变了态度,表示愿意交纳3.5万元,剩余部分每年支付一万元。考虑到刘某要务工挣钱,且真心悔过,执行法官决定对其提前解除拘留。至此,该起法理兼人情的抚养费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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