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晋升一级职称
根据《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规则》(陕人社发〔2022〕35号)及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汉人社发〔2023〕114号)精神,现将我县2023年度申报晋升一级教师职称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202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一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工作,由县教体局、人社局组织实施。坚持:①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②社会、业内认可的原则;③知识与能力并重的原则。
时间:2024年3月9日(星期六)
地点:洋县青年路小学
参加测试答辩人员为申请2023年晋升一级职称,经审核符合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的人员。
1.测试答辩方式。能力测试答辩采用上微型课和答辩的方式,其中备课60分钟,上微型课15分钟,答辩5分钟,答辩顺序、课题采取抽签方式进行。成绩微型课占80%,答辩占20%。
2.测试答辩内容。本次测试答辩各科所用教材为我县各学段现行使用教材下册。高中语文为必修下册,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为必修二,美术为必修、体育为全一册;初中八年级(其中化学学科为九年级);小学语文、数学分为高低段,其中高段四年级、低段二年级,其他学科均为四年级,小学体育以义务教育阶段《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水平3内容为参考;幼儿园大班五大领域。
1.测试答辩成绩按百分制计算,5个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3名评委的打分相加后的平均得分为测试答辩人员的最终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现场公布答辩成绩,测试人员本人签字确认。测试答辩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绩相同时,年龄大的排前;年龄相同时学历高的排前;学历相同时,任职时间早的排前。
2.测试答辩结果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不高于10%,一般等次比例不低于10%。每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不低于10%比例淘汰。成绩达到良好以上等次人员(含良好等次)及免试通过人员方可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优秀等次2年内成绩有效,良好等次申报当年成绩有效。为保证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严肃性,因故不能参加者,本人必须于测试前一天向推荐单位提出申请,推荐单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测试人当年成绩定为一般等次;对于无故不参加测试且不向推荐单位申请者,当年测试成绩直接定为一般等次,同时记入个人职称评审评聘诚信档案,取消下年职称评审资格。
1.参加测试答辩人员务必于2024年3月8日(星期五)下午2:00在青年路小学报到参加预备会。2024年3月9日(星期六)上午8:00,申报一级职称的人员持身份证到青年路小学参加测试答辩,迟到15分钟者,取消测试答辩资格,责任自负。
2.截至2023年12月,测试答辩人员当中申报一级职称、教龄满20年以上(含20年)的,将“教龄x0.2的加权系数”所得分值计入能力测试总成绩。
1.严格执行测试答辩程序,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准确。
2.此次测试答辩工作由县教体局、人社局联合组织实施,县纪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和人社局人员组成督查组全程监督,并严格执行保密、回避制度。对在测试答辩过程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影响客观公正的行为,当场取消测试答辩人员成绩,2年内不得参与职称评审,同时对相关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对测试答辩工作中不认真负责,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测试答辩工作现场除评委和场内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5. 所有参加测试答辩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及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往返途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本人交通、人身、饮食等一切安全。
6.其他未尽事宜以后续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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