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城固县网信办对辖区内发布不实信息的网民叶某某进行约谈。
近日,县网信办接到举报,网民叶某某在抖音账号利用视频剪辑模板并发布“老家新修车站真气派”的不实信息,引发网民关注,造成不良影响。该行为违反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县网信办依法依规对叶某某进行了约谈。约谈现场,叶某某表示虚心接受批评教育,现场删除了视频,并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环境。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呼吁广大网民要坚持依法上网、用网,不制造传播虚假信息,不转发扩散不实信息,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网络生活方式,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同时,也欢迎广大网民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秩序。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党委决定将2024年作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打防管控一体推进,持续加大全链条、全平台、全领域打击力度。南郑公安迅速行动,持续加强对网络谣言的打击力度,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治,切实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
01 2023年8月18日,杜某在抖音平台发布一人仰面漂浮于水库,并配文:“8月18日,陕西汉中南郑一男子独自游野泳不幸溺亡。” 谣言信息,夸大内容,涉嫌制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南郑公安依法对杜某处以行政处罚。
02 2024年1月10日,赵某道听途说后在抖音平台发布“一独居老人死亡”谣言信息,涉嫌制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南郑公安依法对赵某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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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谣言”七大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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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未经证实的网络信息加强辨别,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用实际行动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对于编造、故意传播网络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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