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一原村委会主任挪用扶贫资金70余万被判刑

原创 兴旺  2023-12-23 18:07:42  阅读 68 次 评论 0 条

“巴庙镇吊钟村原村委会主任谭某,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扶贫互助资金协会资金共计70余万元,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近日,镇巴县纪委监委查处一起乡村振兴领域典型案例,再次亮明坚决惩治基层“蝇贪”“蚁腐”,以有力监督护航乡村振兴的鲜明态度。

今年以来,镇巴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钱袋子”、村集体“三资”的“家底子”、粮食生产的“命根子”等重点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



上下协调联动,“一盘棋”统筹推进 


该县纪委监委准确把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坚持全面贯彻落实,突出重点整治的思路,凝聚巡察、财政、审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多方合力,形成“党委主导、纪委主抓、部门落实”的工作格局。先后召开安排部署会、工作推进会、牵头单位调度会7次,开展监督检查31次,发现并推动问题整改53个,有效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聚焦集体经济合同清理工作,县纪委监委强化跟踪式、嵌入式监督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全县各级各部门围绕合同清收、逾期合同处置、合同审查规范等重点环节协同联动。截至目前,全县178个村(社区)共清收合同7190份,涉及合同金额1.66亿余元,收回集体土地面积300亩、共收回集体资产1674.39万元,追缴合同欠款57.81万元。
今年76岁的村民齐兴伦看着小洋镇木桥社区村务公开栏说,“以前对村上资产情况确实不太清楚,通过这次合同清理,我们才晓得我们村到底有些啥资产,是怎么用的,分红是怎么来的,这都是我们村的家底呀,我们都得盯着。”



突出案件查办,“一张单”见底清零 


在专项整治期间,县纪委监委收到一起反映村干部侵占群众资金的线索。通过核查,观音镇小南海社区支部书记谭某利用保管低保户王某等两户“一卡通”存折之便,分别支取两户3494.5元、2115.73元用于日常开支。谭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将其侵占的资金全额退还当事人。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起底2021年以来涉农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81件,建立专门台账,进行集中管理、分析研判、分类处置,对重点问题线索实行挂牌督办、严查速办、动态清零。以查办案件为突破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对移交问题线索的受理和直查直办力度,重点核查一批、督办一批典型案件。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机制效能,整合县纪委监委机关室部、派驻机构、镇办纪委力量,采取“片区化”协作、“交叉式”检查,以“四不两直”方式,直奔一线、直击现场,着力发现和纠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补助金发放、村集体“三资”管理中严重啃食群众利益的问题。截至目前,处置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18件,立案16件,党纪政务处分18人,诫勉谈话2人。




延伸监督触角,“一竿子”狠抓到底



“我们对村里的乡村振兴项目进行全程监督,事前看村‘两委’是否征求村民意见,事中看是否严格按照程序执行,事后看决策执行进度、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近日,长岭镇九阵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向县纪委监委督查组工作人员介绍该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

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关键要在推动问题整改上下功夫,在健全制度机制上求实效。县纪委监委坚持查风险、找漏洞、建制度、立规矩一体推进,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等职能部门以及各镇(街道),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发生权力寻租、廉政风险点多和信访较为集中的权力事项,梳理村级层面群众最密切关注的农村低保养老、村集体“三资”、村级事务管理等5大类48项权力清单,推动规范用权、有效履职,确保群众办事有指南、干部履职有依据、村务监督有重点,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前哨”作用,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监督职责,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通过‘贴身监督’,精准把脉、严肃问责,以专项整治成果助推乡村振兴跑出‘加速度’”。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来源: 镇巴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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