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教育局发布
中小学、幼儿园2024年寒假通知
咸阳市义务教育学校2024年1月26日(农历腊月十六,星期五)起放寒假,高中阶段学校2024年2月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星期五)起放寒假。咸阳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寒假2024年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五,星期六)结束, 2月25日(星期日)报到,2月26日(星期一)正式上课。幼儿园参照执行义务教育学校放假时间,在家长自愿原则前提下,可为假期幼儿无人看管、确有入园需求的家庭提供入园服务。各县市区及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假和开学,不得擅自调整放假和收假时间。各校要加强各学科寒假作业的统筹管理,严格控制作业量,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家庭作业。要给学生布置体育假期作业,督促、指导学生每天进行不少于1小时的户外体育锻炼,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指导家长落实近视防控措施,加强手机等电子设备使用的管控,保护学生视力健康。寒假期间,严禁中小学校违规办班、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不得组织或者参与有偿家教活动,严禁学校为违规办班、补课提供场所。要加强教育宣传,使家长明确国家“双减”关于“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的刚性要求,寒假期间不送子女参加学科类培训。各县市区要加强随机督查,畅通举报渠道,及时查处辖区内学科类培训行为。要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放假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指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成才观,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增强抗压受挫能力。
放假前,各学校要对全体学生开展一次安全专题教育,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书信、家访等方式,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假期学生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学生传染病、交通、防火、防滑等安全教育和防护,要教育学生遵守相关规定,不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确保假期安全。商洛市教育局公布
中小学寒假放假及开学时间
近日,商洛市教育局发布《关于2023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及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安排的通知》,具体安排如下:
义务教育段学校:2024年1月26日(农历腊月十六)起放寒假;
高中阶段学校:2024年2月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起放寒假;
幼儿园、特教学校参照义务段放假时间,由各县区结合实际安排。
2024年春季学期,商洛市各级各类学校2024年2月25日(农历正月十六)报到,2月26日正式上课。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春节高速免费通行时间:2月9日(除夕)00:00至2月17日(正月初八)24:00,共9天。清明节高速免费通行时间:4月4日00:00至4月6日24:00,共3天。劳动节高速免费通行时间:5月1日00:00至5月5日24:00,共5天。国庆节高速免费通行时间:10月1日00:00至10月7日24:00,共7天。来源:咸阳教育、商洛日报、商洛政务发布、中国高速公路、中国政府网、微信公号等宣传洋县,服务洋县,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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