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洋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前往洋县溢水镇岭底村,在案发地公开巡回审理一起非法狩猎及破坏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该案也是洋县人民法院实行环境资源审判“三审合一”归口管理之后审理的第一起环资案件,该案由洋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卢建军担任审判长与刑庭庭长赵永恒、综合审判庭庭长周志权及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陕西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第三分局、岭底村村干部、案发地周边村民代表等50余人旁听庭审。
矛盾的源头在哪里,法庭就搬到哪里。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承办法官决定将庭审现场搬进案发地村委会,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的警示教育作用。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案件情况以案释法并向旁听人员发放环境资源典型案例汇编、宣传册等宣传资料,呼吁周边群众要切实提高法律意识和环保理念,充分认识到猎捕野生动物的严重后果,革除买卖、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以自身行动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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