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城乡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尊敬的城乡居民朋友们: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人民健康,建立了覆盖全国人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解决城乡居民病有所医的一项惠民工程。为了让您对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有更进一步了解,我们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希望能给您参保带来便利。
一、参保对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制度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
二、参保时间:集中缴费期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
三、参保缴费标准:我省 2023 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20元,其中: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 640 元。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返贫致贫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还有相应的缴费补助。
四、待遇享受时间:一般参保人员须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待遇享受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超过集中缴费期未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参保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
五、参保缴费渠道:
1.线上缴费渠道
(1)手机 APP:中国银联"云闪付"、微信(城市服务﹣陕西医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陕西社保缴费功能)。
(2)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缴费渠道:缴费人可通过与税务部门协作的六家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陕西信合、邮政储蓄银行)开发的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渠道及自助终端设备办理缴费。
2.线下缴费渠道
(1)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缴费人持相关证件(身份证或居住证)到上述银行营业网点通过柜面办理缴费。
(2)村(居)委会、社区、学校等代收代办点:缴费人可到村组(社区)或学校代办点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办理缴费。
(3)税务大厅缴费渠道:缴费人持相关证件(身份证或居住证)到所属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缴费。
全民医保手牵手,医保护航心连心。在此,我们提倡全县所有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为自己和家人构建起一道医疗保险屏障。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医疗保障事业的理解和支持,洋县医保与您共织“健康网”,筑牢“保障线”!
洋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洋县税务局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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