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第11号)
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贺敬提请,2023年9月14日清涧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王静雷同志为清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挂职期限自2023年6月起,为期2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另行通知;
石宇同志为清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挂职期限自2023年7月起,为期2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另行通知;
南方同志为清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挂职期限自2023年8月起,为期2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另行通知。
现予公告
清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9月14日
清涧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2号)
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贺敬提请,2023年9月14日清涧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谢斌同志为清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免去:
张殿文同志清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清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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